何为虚拟运营商?
虚拟运营商,是指拥有某种或者某几种能力(如技术能力、设备供应能力、市场能力等)与电信运营商在某项业务或者某几项业务上形成合作关系的合作伙伴,电信运营商按照一定的利益分成比例,把业务交给虚拟运营商去发展,其自身则腾出力量去做最重要的工作,同时电信运营商自己也在直接发展用户。
虚拟运营商就像是代理商,他们从移动、联通、电信三大基础运营商那里承包一部分通讯网络的使用权,然后通过自己的计费系统、客服号、营销和管理体系把通信服务卖给消费者。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消息,为鼓励移动通信业务创新,提升移动通信整体服务水平,工信部向阿里等15家企业发放了经营许可证,批准企业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企业可以从基础电信运营商处承包部分通信网络使用权,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自己组合套餐并销售给最终用户。这部分企业又被称为虚拟运营商,简称虚商。为鼓励移动通信业务创新,提升移动通信整体服务水平,经阿里巴巴云计算公司等企业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依照法定程序,严格审核,于近日向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首批签约的15家企业(详见附件)发放了经营许可证,批准其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工信部表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正式商用后,将通过年报公示、信用约束等措施做好事中、事后管理。强化基础电信企业的合作管理责任,充分发挥转售行业组织的作用,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和网络安全,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5家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名单
苏州蜗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优友互联有限公司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远特(北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阿里巴巴云计算(北京)有限公司
民生通讯(深圳)有限公司
天音通信有限公司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迪信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分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乐语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海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话机世界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